一、总则
1. 为保障实验中心安全、卫生的工作环境,规范实验室环境维护与废弃物处理流程,依据国家环保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
2. 本制度适用于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、仪器室及公共区域的环境管理与废弃物处置。
二、实验室环境维护
1. 清洁管理
1)日常清洁
(1)实验人员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操作台面,设备归位,地面无杂物;
(2)公共区域(如走廊、仓库)由保洁员每日清扫,每周消毒1次。
2)专项清洁
(1)精密仪器室每季度进行防尘处理,使用无尘布擦拭设备表面;
(2)设备橱架每季度清洗并记录。
2. 环境控制标准
(1)实验期间注意开窗通风,确保空气流通;
三、废弃物处理
1. 分类标准
(1)电子垃圾:电池、损坏仪器、电路板等含电子元件废弃物;
(2)普通垃圾:无污染纸张、塑料等。
2. 处理流程
(1)电子垃圾拆除电池后存放于专用回收箱;
(2)每学期联系具备资质的电子垃圾回收企业处理。
3. 存储要求
危废暂存区设置于实验室外通风阴凉处,远离火源及水源;不同类别废弃物分区存放,严禁混放、露天堆放。
四、监督与奖惩
1. 检查机制
实验中心主任每月抽查环境与卫生执行情况;学校每学期开展专项督查,结果纳入实验室考核。
2. 违规处理
未按规定分类废弃物,责任人需参加环保培训并通报批评;因违规排放导致环境污染的,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处置费用。
五、附则
本制度由测绘实验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测绘信息实验教学中心
2021年10月